我怀里的太阳死掉了

剥开糖衣往嘴里扔了粒薄荷糖。口腔里蓦地一场核爆。

冷意沿食道呼啸而去。十二月里依然在校服里穿夏衣,喝加满冰的奶盖四季春,下雨不打伞,风来偏要梗脖子。这几年惯于在入冬时发几天疯,好向夏天做个正式的道别。我将死去的太阳埋进胸怀里,等第二年再长出个新太阳;仗着尸体最后的那点余温,一腔正气倒是比寒风还凛然的。

 

小时候喜欢冬天。幼时老师和教科书谆谆善诱:“春天来了,大地又复苏了~”我心气上来,一笔一划在横线上填:“我最讨厌春天,因为春天万物复苏;我最喜欢冬天,因为冬天寒风萧瑟。”那时并不会“不屑一顾”这个成语,不过心情大抵不外如是。欺骗幼童也要有个限度!别当小孩子看不出来,南方哪有什么春天!

原来天生反骨。不过小时候的冬天的确可亲,空气冷也是冷得清冽的,连光污染都没有。小学时枕着两道光入眠:一道是天上的路灯,一道是地上的月亮。

稍长点,冬天就黏腻了起来。天空永远铺满了苍白,简直再没见过这么麻木而无希望的东西!风也阴恻恻的,不怀好意,像棉花里藏的针。

于是后来狂热地爱上了夏天。四季里也只剩夏天还性格鲜明了。我夏天不爱遮太阳,越毒偏觉越烈艳。最爱是天空,风卷云舒,蓝得让人头晕目眩。

于是就这样夏天成了我的秘密情人。我每年要给夏天写情书八百。

 

放学骑车回家时又落了毛毛雨。这天脸就这么不阴不阳的冷着,然后冷不丁喷你一脸唾沫星子。眼镜很快就沾满了水滴,车灯开始自带迷幻效果。我开始微微的兴奋。少年狂气隐隐在被驯化出的恭谨而紧绷的皮囊下左突右窜。少年该狂。少年的血肉是丰满的,丰满到如盘古顶天立地,举目是天地玄黄宇宙洪荒。

然后少年被透明的吸血虫附上。血肉一点一点干瘪下去,背驼下去,腰弯下去,最后缩着缩着就趴在地上蜷成只王八。半夜酒场,肚腩圆溜脑门出油,隐约觉得后脑勺有些钝痛。

 

到家后擦拭眼镜,一摸才发现手和脸上都是水,被吹木了都没感觉出来。一股冰冷的寒意突然从四肢百骸钻进胸口里。

太阳已经凉了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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